浙江省软件第三方检测服务:软件产品登记测试(即软件产品登记认定前期报告或者叫双软认定前期报告、第三方检测报告)、科技项目、系统集成项目、科技成果鉴定、项目验收第三方验收测试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系统软件测评 咨询热线壹三三四二捌五二五一捌; VX壹三三四二捌五二五一八 服务区域:广东省、广州(天河、萝岗开发区、黄埔开发区、南沙新区、番禺、花都、从化、增城、越秀、白云)、珠海市、中山市、江门市、佛山市、惠州市、东莞市、深圳市、肇庆市、云浮市、茂名市、湛江市、清远市、韶关市、梅州市、汕头市、潮州市、河源市、揭阳市、阳江市 全国各省、市、自治区:广东省、海南省、福建省、湖南省、四川省、重庆市、贵州省、云南省、广西省、湖北省、河南省、山东省、河北省、陕西省、山西省、浙江省、江苏省、辽宁省、黑龙江省、吉林省、北京市、天津市、上海市、福建省、甘肃省、内蒙古自治区、西藏自治区、新疆自治区、江西省 面向软件企业或系统集成商,提供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申请,软件产品登记测试等服务,帮助软件企业申报增值税退税及软件产品的登记认定 二、计算机软件着作权 1)材料准备 · 信息采集表 · 源代码; · 用户操作手册或设计文档; 2)材料要求 · 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要填写完整; · 手册中的信息要与申请软件的信息完全一致,包括软件名称、版本号等; · 源代码语法上要求完整,连续的整理4000行即可; 三、双软认证(软件产品、软件企业) 1)软件产品认证准备材料 · 软件产品预填表(申请表) ·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 ·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 · 软件着作权证书; · 登记测试报告; 2)软件企业认证准备材料 · 软件企业预填表; ·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 · 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(软件产品登记证书、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); 提供占全年总收入50%以上的软件销售发票清单一份(清单列表中自产软件销售金额要占到软件销售发票总金额的50%以上),并提供三至四张自产软件发票复印件;上年度12月份科研开发成本明细帐帐页最后一页复印件一份;